在美國持H-1B身份提出綠卡申請,從法律規定上講既沒有什么有利之處,也沒有什么不利的地方。這完全取決于申請人是否符合綠卡申請的條件。不過,同有些 簽證相比,如J-1交換訪問者簽證或F-1學生簽證,H-1B簽證有某種便利之處。首先,H-1B簽證持有人通常是美國勞工市場所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其 次,H-1B簽證持有人已經獲得美國公司的雇用,只不過這種雇用是臨時工作性質。但申請人如果能夠得到雇主的支持,申請永久性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ION),一旦永久性勞工證獲得批準,申請永久居留就非常容易了。從調整身份所帶來的風險而言,H-1B簽證幾乎沒有什么風險。其他 非移民簽證,如E簽證、F-1、H-2A等。如果其永久居留的申請一旦被否決,其原有身份即可能喪失而面臨被下令離境的處境,因為這些簽證或身份賴以存在 的前題條件之一,是這些簽證或身份的持有人沒有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圖。但H-1B簽證是少數幾種被允許有“雙重意向”的簽證之一,即持有人即可以有以非移 民資格在美國短期停留的意向,又可以有永久移民到美國的長期意向。因此,無論是永久性勞工證申請的本身,還是永久性勞工證的被批準,都不能作為拒絕H-B 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