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規定,移民是指意圖放棄原來居住地與國籍,進入美國永久居留并申請成為美國公民的人。移民簽證就是以移民美國定居為目的的一種簽證,一般須先向 美國移民局提出移民簽證申請,移民局經過嚴格的審核,給合格者簽發一份“批準檔”,然后,申請人持該檔向美國駐外領事館申請美國移民簽證。從2010 年12月6日起,在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辦理移民簽證的申請人,必須在約見信指定日期的下午12:30前來提交面談材料及打指摸,并在次日上午7:30前來 進行面談。
體檢的時候請提交如下文件:
1.簽證面談約見信。無論年齡大小,每個申請人都必須體檢。體檢表格將在體檢時由醫院的工作人員提供并填寫。
2.有效的護照,4張簽證照片。每個申請人必須持有自簽證簽發當日起有效期在8個月以上的護照。
簽證面談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護照, 兩張簽證照片及護照個人信息頁的復印件。每個申請人必須持有自簽證簽發當日起有效期在8個月以上的護照。
2.出生公證書。
3.經公證的未婚(未再婚)聲明(如適用)。22歲以上的男性和20歲以上的女性申請人須提交此聲明。聲明的有效期僅為一年。
4.結婚公證書。
5.證明以前婚姻關系已解除的離婚/死亡公證書。
6.警方公證書(無犯罪記錄公證)。16歲以上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在滿16歲以后任何居住一年或以上的國家出具的警方公證及面談之前居住6個月以上的地方出具的警方公證。警方公證書的有效期僅為一年。
7.父母離婚的申請人,如年齡在18周歲以下,需提交合法監護人的監護權文件,或由具有監護權的父(母)提供一份經過公證的聲明,說明其允許小孩移民美國。
8.收養公證(如適用)。
9.如有違法行為,提供法庭記錄。
10.生活擔保證據。美國申請人和任何聯合擔保人必須提供如下文件:(如適用)
a.) 為每個申請人準備一份有親筆簽名的I-864表原件。例如,假如美國申請人為你及孩子分別遞交了I-130家庭類別的申請,每個簽證申請人都需要一份I- 864表原件及相關文件。但是,簽證申請人的隨行人員可提供I-864表原件的復印件。前提條件是隨行人員跟主申請人一同移民美國,或在主申請人移民后的 六個月內赴美。(如果你的美國申請人之前已經向美國國家簽證中心提交此表原件,面談的時候你不必再另外提交)
b.) 最近一年的稅單。例如,如果I-864表是在2010年署名的,帶上擔保人的2009年稅單。另外,如果擔保人簽證面談前交了新一年的稅,領事有可能要求你提交一份新一年的稅單。我們建議你面談時帶上最近3個稅收年度的稅單。
c.) 現時的工作證明,匯款收據及銀行記錄等。
(1) 申請人和美國申請人的關系證明。例如,美國申請人去美國之前和赴美之后回國探親時與簽證申請人及申請的隨行人員的合照便是證明血緣關系的最強有力證據。請用英文標注合影中的所有人。你也可提交電話單和信件。電話卡須與用此卡打出的電話清單一起出示,否則不被接受。
(2)如果這不是你的第一次婚姻, 請簽證面談時提供包含以下信息的材料:你前配偶的姓名, 出生日期, 社會安全號碼 (如適用), 住址和電話號碼。
(3) 如果申請人在技術領域工作,請提供一份詳盡的包括申請人教育程度和工作經歷的中英文簡歷。在很多情況下,僅羅列雇主和職位是不夠的。簡歷應包括一份詳盡的雇主清單,所有工作職責和負責的項目,所有出版物的題目,摘要和出版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