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J-1簽證分兩個步驟
首先,美方的主辦機構須簽發一份證明你符合交流訪問身份的DS-2019表。 大多數大學和部分機構有簽發該表的資格,但如果項目主辦者沒有, 則需要通過有這種資歷的中介機構簽發DS-2019表。
其次
1)經濟來源
該類簽證的申請人須具備足夠的該項目所需資金;該資金必須由主辦機構以獎學金或其它補助金的形式來提供。
2)學術準備
交流訪問者必須為即將參與的既定項目做好充分的學術上的準備,包括英語技能,否則該項目設計時,會考慮不會英語的參與者。
3)醫學教育和培訓申請人的特殊要求
參加醫學教育研究生或培訓的J類項目交流訪問人員必須符合特定的要求:包括通過國外醫學研究生的醫學考試、英語資格證書、自動受限于國外居住兩年的規定(后文敘述)并服從項目期限的規定。 以考察、研討、教學或研究為目的來美的醫生 則不受制于上述規定。
4)海外居住地(非移民傾向)
與學生簽證和其他大多數非移民類型簽證一樣, 為符合交流訪問簽證的要求,面談時申請人必須向簽證官證明:自己在美國以外有固定的住所,并在訪問項目結束后返回。
5)SEVIS
項目主辦者須向美國國務院報告,已接收申請人為項目參與人。申請人的信息則會被輸入學生及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SEVIS)。
簽證要求遞交的材料
除護照;簽證申請表DS156 、DS157 、DS158;中信銀行131美金(固定收取904人民幣)簽證申請費,SEVIS200美金的費用,交流訪問簽證申請人還須遞交,由美國項目主辦方提供的具備交流訪問者身份條件證明的DS-2019表(J-1)。
建議提供的補充材料
1)經濟證明
所有J-1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的經濟能力足以保障他們在美國的開支,或者所參與項目提供的薪金能夠支付所有費用。 該證明可包含:
交流項目補貼:美國項目主辦者所提供補貼保證支付所有在美國花銷的證明。
個人存款: 銀行存折或表明目前資產和近期資金流動情況的財務月報。
資助金: 資助人應提供資產及收入證明, 包括目前銀行帳戶情況以及擁有房產的文件。
一份詳細描述該交流項目目標及內容的書面說明;若該職位包含在職培訓, 則還需一份具體的培訓計劃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