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在經濟條件良好的情況下往往會選擇一個家庭成員跟隨留學生陪讀,陪讀人員要獲得陪讀簽證才能獲得陪讀許可,那么陪讀簽證又是什么呢?
留學生陪讀簽證,也是學生簽證的一種,即是指留學生的配偶可以留在求學國,照顧讀書的一方。這種簽證非常的實用,也十分人性化:對于一些家庭經濟不太寬裕的學生來說,一方工作一方讀書,可以極大的減輕財務壓力;對于感情深厚的夫妻情侶來說,可以陪著心愛的人一起生活,克服地域的阻礙攜手前進,未嘗不是好事。
美國——配偶可陪讀但不得找工作
赴美讀書的留學生申請的簽證叫F1簽證,而他們的配偶申請的陪讀則為F2簽證。在所有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中,F2是通過率較高的一種,因為美國文化非常注重夫妻團聚。
申請美國陪讀簽證原則上只需要一個條件,即其配偶在美國作全職學生或訪問學者。申請者本人不需要參加任何英語能力或專業測試,只要其配偶能夠出具他/她在美國合法學習的證明,就可以申請陪讀簽證了。但是有一點需注意,美國法律規定,F2簽證不能在美合法工作或者讀書。所以若申請人想繼續學業或發展事業,到了美國以后也可以申請學校或者尋找工作,并將F2簽證轉換為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或者移民簽證。
申請相關材料:學生F1留學簽證相關材料,申請人與其配偶和/或子女的關系證明(例如結婚證和出生證明),本人護照,邀請函等。
